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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2019-03-25 16:00  

各二级学院、处室:

依据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申报2019年度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湘教通〔2019〕84号)、《湖南城市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17】70号),学校启动2019年度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范围

(一)课题选题应以《湖南省语委 湖南省教育厅2019年度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确定的研究方向和领域为主要依据,重点研究我省语言文字事业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

(二)根据课题管理办法,本年度语言文字专项课题设重大课题、重点资助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每项重大课题资助经费不少于5万元,重点资助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一般资助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

二、课题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全省各市州、高校从事语言文字管理与研究的工作者,并具有副高或相当于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实施与实质性研究工作,否则不可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即为课题主持人。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与两个课题。2014、2015和2017年度语言文字专项课题未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本课题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要依据《湖南省语委 湖南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湘教发〔2016〕51号,以下简称《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人的资质和信誉、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组研究实力和支撑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保证《课题申请·评审书》的真实性,确保课题申报的质量。

(二)课题立项由省语委办和省语测中心按照课题申报、资格审查、课题专家组评审的程序,分高校和其他(中小学、行政管理部门等)两个系列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省语委、省教育厅批准,由省语委办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

 (三)专项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为1-3年。课题单位及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科研任务。

(四)依据《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年度语言文字专项课题的经费将由省语测中心拨付。

 四、课题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申请本年度语言文字专项课题需认真填写《课题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7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单独打印,一式5份。电子档报送至fxp8113@163.com。

(二)课题申请材料受理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地点:办公楼412,逾期不予受理。

(三)相关材料还可以在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官网上或本通知附件下载栏内查看和下载。

 

附件:

1.湖南省语委 湖南省教育厅2019年度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湖南省语委 湖南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湖南城市学院科研处

2019年3月24日

 

 

·         附件【附件2: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doc.doc

·         附件【附件1:选题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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