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宋静宜等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根据个人现实表现,经群团组织推优、党员推荐,支部大会讨论研究和学院党委审查,拟将宋静宜等同志(基本情况附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若有意见及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反映。
公示时间:12月12日——12月18日,共7天。
学院党委 联系人:何冬林,联系电话:13607370698
李 莎,联系电话:13203652280
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737-6111058。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人文学院/大学英语教学部委员会
2022年12月12日
人文学院党委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