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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在长沙创业相关补贴
2013-07-05 15:33  

1.享受廉租住房补贴(房产局)

办事对象及条件: 

(一)大学生自主创业享受廉租住房补贴对象及条件:指具有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学历及以上的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或毕业(毕业证发放之日起计算)二年以内在长初始创办各类企业,并担任所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入驻大学生创业基地但不能提供创业基地或宿舍的,以及租赁大学生创业基地以外经营场所创业的。

(二)大学生就业享受廉租住房补贴对象及条件:指城市低保家庭或农村贫困家庭中,具有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学历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发放之日起计算)一年以内来长(含就读期间户口转入我市的)的就业者。

联系电话:0731-8665039

2.享受经营场所租赁补贴(房产局)

办事对象及条件:

大学生自主创业享受经营场所租赁补贴对象,指具有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学历及以上的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或毕业(毕业证发放之日起计算)二年以内在长初始创办各类企业,并担任所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且租赁大学生创业基地以外经营场所创业的。

办事材料:

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申请经营场所租赁补贴,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在读的提供学生证及学校证明)、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凭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办事程序:

自主创业者携带相关资料,向企业注册经营场所所在区创业办提出申请——填写《长沙市大学生自主创业者享受经营场所租赁补贴审批表》——区创业办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区房产局进行核准——发放补贴资金。

联系电话: 0731-8665039

3.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劳动社会保障局)

办事对象:具有高等专科院校学历以上的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或毕业二年以内(20076月以后毕业)在长初始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担任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法人代表,其自筹资金不足的部分,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企业新增岗位新招用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在册员工10%以上的,也可申请贷款。

办事材料:

(一)申请个人小额担保贷款需提交的材料有: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贷款申请书、营业执照、担保材料;

担保方式以下二选一:

①房产抵押:可用40平方米以上的楼房作抵押。申请时需提交房屋产权证、房主委托书、房屋产权共同所有人申明以及房主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②保证人担保:可由公务员或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担保。申请时需提交保证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人事和月工资收入证明,证明需加盖单位人事章和财务专用章,同时提交保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二)申请小企业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①报送市担保中心的材料: 

1)企业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2)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及项目介绍;(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4)企业当年新招用职工的就业失业登记证;(5)企业与当年新招用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6)职工花名册;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7)《长沙市再就业小企业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②报送银行的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简介;(2)企业法人代表简历、法人资格证书、法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基本帐户开户行及帐号、贷款卡及密码、近期借款人银行对帐单;(4)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审计报告、企业组织结构规章制度、企业发展规划及前景预测、企业所属行业发展状况;(5)企业近三年会计年报(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上年度下半年月报表及年报表、本年度到目前为止的月报表(财务报表要求真实);(6)贷款申请报告、资金缺口额度、详细的用款计划;(7)政府批文、计委立项报告、市场调研报告、项目可行性报告;(8)其他资料(特许经营许可证、合同合约含商务合同)。

办事程序: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进行失业登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在读期间的大学生由所在学校提供证明材料,再到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申请办理小额担保贷款,也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市场内的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窗口或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就业绿色通道劳动局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窗口申请。

小企业贷款直接向长沙市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出申请,审核后向长沙银行高建支行推荐。

联系电话:0731-866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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