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是学校的宝贵资源和财富,为了进一步做好人文学院的校友工作,保持毕业生与母校的畅通联系、交流沟通,特制订文学院校友工作制度:
1.根据学校工作的整体部署,需制定好人文学院校友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立和健全校友会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校友会工作网络。
3.主动保持与各地校友分会的密切联系,积极做好校友与母校间的联系和交流工作。
4.广泛收集校友的资料和信息,建立和完善“人文学院校友信息库”
5.负责协助各地校友建立校友分会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6.负责校友网站和其它校友信息交流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建立、维护、更新好学院校友宣传网页。
7.负责征询校友对学校建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发展提供服务。
8.组织和开展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各种联谊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友回访母校的接待和服务工作。
9.负责校友基金会的管理工作,充分开发和利用好校友的社会资源优势,配合与支持学校其他部门的工作,促进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10.在各应届毕业生中聘请优秀毕业生担任校友工作联络员,协助学校健全更新校友信息。
11.完成学校领导和校友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湖南城市学院人文学院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