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光,男,1962年2月出生,1981年7月毕业于湖南城市学院外语系。先后获硕士、博士学位,优秀博士后,破格晋升为教授。现为湖南大学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1984年9月至1989年9月在湖南教育学院英语系读本科;1989年9月至1992年3月在湖南大学攻读硕士学位;1992年3月至2001年8月在湖南大学外语系教书,2001年9月破格晋升为教授;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到北京外国语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04年6月至2004年10月在湖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教书,任副院长;2004年10月至今任院长;2005年3月入选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到上海外国语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做博士后研究并获优秀——其中2005年10月入选湖南省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2005年12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6年12月任湖南大学九三学社委员会副主委、2007年4月任湖南省九三省委委员,2008年1月任湖南省第十届政协委员。2002年10月至2003年12月在英国雷丁大学做访问学者,2004年北京外国语大学博士毕业,2007年获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博士后, 2005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4年入选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2005年入选湖南省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现任中国认知语言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外语博士论坛理事会副会长、湖南省翻译协会副会长、中国英语教学研究会理事、湖南大学学位委员会委员、湖南大学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现任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湖南省第十届政协委员。
先后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湖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湖南省优秀教学团队主持人、湖南省新时期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次获湖南省翻译协会学术成果一等奖,2次获湖南省优秀硕士论文指导教师奖,多次获湖南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奖,作为主持人2次获湖南大学教学成果三等奖,“九五”湖南大学先进科研工作者,多次获湖南大学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和教学质量优秀奖,2007年获湖南大学“第四届科研标兵”,2008年作为主持人获湖南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
主要研究方向为认知语言学、语言习得与外语教学。共主持国家及省部级课题10项,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核心刊物论文50多篇,各类转载和收录10多篇,出版著作9部。在其论文中提出的“语言非范畴化”理论,发展了语言范畴化理论,并获得汉语界著名学者陆俭明先生的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