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要求,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课程教学改革与建设,提高我校学生写作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加强我校校园文学氛围,特举办第九届湖南省大学生写作演讲竞赛演讲组初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承办单位:湖南城市学院人文学院
二、参赛对象
面向我校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生。
三、竞赛安排
(一)竞赛内容及形式:根据题目、主题或材料进行命题演讲和即兴演讲。本次大赛规定的演讲题目为 “融合”,选手按照规定题目进行5分钟(正负15秒)命题演讲。即兴演讲题目在每位选手登台比赛前约8分钟抽取,选手进行3分种(正负15秒)即兴演讲。
(二)竞赛时间:2024年9月21日。
(三)竞赛地点:管理楼。
具体时间、地点待定,请注意临时通知。
四、竞赛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到2024年9月12日下午17:00,逾期不受理。
(二)报名方式:以班级为单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由班级学委汇总发邮件至157228033@qq.com,不接受个人报名。
五、成绩评定及奖项设置
(一)成绩评定:演讲比赛采用100分制(命题演讲60分,即兴演讲40分)。第一轮比赛即决定名次。
(二)奖项设置:本次初赛将评选出一等奖9名,二等奖11名,三等奖20名。由学校教务处和人文学院发文认定并颁发获奖证书。根据《湖南城市学院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学校将对获奖者奖励相应学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凡爱好演讲的同学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竞赛。
(二)参加过评论组、散文创作组选拔初赛,并获得一等奖的同学,不得参加演讲组选拔赛。
(三)严肃竞赛纪律,保证公平参赛。参赛选手竞赛期间应严格遵守纪律要求,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以及其它未经允许的资料、物品进入赛场。
(四)参赛作品必须原创,严禁抄袭剽窃。所有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比赛成绩,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五)初赛后,人文学院将根据学生综合表现择优选拔3名同学代表学校参加湖南省第九届大学生写作竞赛。
(六)未尽事宜,由竞赛组委会确定。本方案由竞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湖南城市学院人文学院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