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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教材选用制度
2019-06-21 09:20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学改革、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重。为了规范教材选用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

教材的选用要符合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

选用的教材能体现学科的内在科学逻辑,反应本学科与其他学科的外在联系。对基本概念、定义等的阐述准确无误。

选用教材内容要体现由浅入深、由简到繁,由具体到抽象,程序渐进的过程。

教材选用的基本要求

教材选用由各系或教研室组织进行。

教材应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优秀教材、英语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尽量选用的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一律不得选用自考或成人教育教材。

每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本(套)教材。

教材选用程序

每学期期末,学院教务办将来期教学任务下发到各系或教研室,系或教研室明确教学任务到各任课教师。

任课教师提出拟选用的教材,填写《湖南城市学院教材选用申请表》。

系、室主任组织对拟选用的教材进行初审。

学院教学院长对选用教材进行审查。

选用教材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由学校统一招标、采购。

选用教材的质量监控

对师生反映意见较多的教材,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与教学要求不符的教材,任课教师应及时向学院反馈教材使用情况,并提出补救意见。

教师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直接销售教材或私订教材。

所订教材的申请表即《湖南城市学院教材选用表》留底备查。

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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