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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学生事务办理指南(20260628更新版)
2026-06-28 17:17  


序号 办理事项 办理方式 办理地点 备注
01 学生证加盖注册章 以班级为单位到学院教务办统一办理。 新文科大楼420 新生学生证统一下发前已加盖注册章
02 学生证更换、挂失、补办 登录学校官网,进入学生工作部专栏下载《学生证补办申请表》,经辅导员签字盖章后到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办理。 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
    学生公寓7-300、第二办公楼504室
携带一寸红底或蓝底寸照、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03 开具在籍、在读证明 辅导员核实情况并签字,根据证明实际用途加盖学工办公章或二级学院公章。 学生公寓7-300 携带校园卡、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04 开具思想政治表现证明 辅导员核实学生思想政治现实表现,学院党委书记审核、盖章。 学生公寓7-300;新文科大楼412 携带校园卡、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05 在校学生档案咨询、团员、党员档案查询 档案咨询联系辅导员,团员档案咨询联系学院团委老师,党员档案咨询联系学院组织员。 学生公寓7-300 携带校园卡、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06 毕业生档案咨询 咨询学校档案室。 第二办公楼427室 联系电话:0737-6111806
07 学生申请休学、复学 登录学校官网,进入教务处专栏下载《湖南城市学院学生休学审批表》或《湖南城市学院学生复学审批表》,按照表格流程逐项办理。流程完成后原件交至教务处考试与学籍管理中心存档(一工训楼112)。 一工训楼112
08 学籍异动学生申请课程学分互认 登录学校官网,进入教务处专栏下载《学籍异动学生课程学分互认申请表》,依照表格流程逐项办理。流程完成后原件交至教务处考试与学籍管理中心存档(一工训楼112)。 一工训楼112
09 学生申请成绩查询及变更审核 登录学校官网,进入教务处专栏下载《学生申请成绩查询及变更审核表》,依照表格流程逐项办理后交至学籍管理中心存档复印件随试卷留存。 新文科大楼420,一工训楼112 注意:1.期末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开学补考前。2.重修和补考成
    绩查询时间为考试后2周内。
10 学生缓考申请流程 登录学校官网,进入教务处专栏下载《学生缓考申请表》,依照表格流程逐项办理后交至学籍管理中心存档复印件随试卷留存。 新文科大楼420,一工训楼112 1.申请缓考须在考试前提出。2.申请未准或擅自不参加考试均作旷考处理,不能参加
    正常补考。3.缓考原因及相关证明附申请表后(因病申请缓考须提供医院证明)。
11 成绩排名 如需了解班级成绩排名,可向辅导员或学院教务办咨询;如需纸质版成绩排名证明(考研、求职等对外使用),可向学院教务办申请,由学院出具,按规定加盖教务处成绩证明专用章。 新文科大楼420、学生公寓7-300、
    一工训楼112室

12 火车票优惠卡 可到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办理火车票优惠卡补办、区间变更、充磁等业务。 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
    7-300、第二办公楼504室
携带校园卡、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区间变更需携带持父亲或母亲工作居住证明及户口本复印件办理)
13 校园一卡通补办 可到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办理。 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学生公寓7-300、第二办公楼504室
14 国家奖学金、助学金事项资助政策咨询 渠道一:前往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咨询
    渠道二:上交相关资料申请—咨询辅导员一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咨询
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学生公寓7-300、第二办公楼504室
15 生源地贷款事项 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一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手续后,与县级资助中心组织签订《借款合同》。受理证明(回执验证码)交辅导员或者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
第二办公楼504
16 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学费补偿 咨询: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咨询。
    办理:在“大学生征兵网”下载学费资助申请表—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并签字盖章一财务部门意见,依照申请表流程逐项办理。
第二办公楼504
17 成长辅导/心理咨询预约接待 成长辅导:“文苑新语”成长辅导室地址:学生公寓7-600;
    学校心理咨询预约:①预约电话:0737-6356652②上门预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第二办公楼520室)③微信预约:关注公众号“橙之心”,回复“心理咨询”,即可。
学生公寓7-600;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第二办公楼520室)
18 学生社团活动场地审批 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咨询 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
19 失物招领 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咨询 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
20 学费缴纳 线上:微信公众号:湖南城市学院计划财务处
    线下: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咨询
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
21 水电费缴纳 线上:微信公众号“湖南城市学院后勤服务”一点击“智慧生活”板块进行网上缴费
    线下: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办理
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
22 学生公寓事务报修 线上:网上报修①微信报修:公众号“湖南城市学院后勤服务中‘智慧生活’板块”②多次报修无果可到微信“后勤服务学生群”反馈。
    线下: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办理
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
23 招生、就业、创业政策、就业手续办理、考
    公、考研政策、大学生保险政策咨询
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咨询 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
24 学生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报账 按班级群的“学生医保、意外伤害保险报账流程”办理 医院直接结算/赫山区医保局报销;线上自主理赔 如有疑问,请至第二办公楼509室咨询
25 获得中文成绩单、英文成绩单 在校学生:1.毕业班同学持本人身份证或输入“城院门户”用户名、密码使用自助打印机心加盖教务处成绩证明专用章。
    2018年及之后毕业的:1.如自助打印机打印次数(3次)未用完,可持本人身份证前往自助打印机打印;2.向学院教务办、学工办申请打印,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后,再前往考试与学籍管理中心加盖教务处成
      绩证明专用章;3.学生个人档案中有成绩单原件,可向本人档案接收单位申请复印、加盖公章;4.向学校档案馆申请复印成绩单存档件,再加盖档案馆公章。
    2018年之前毕业的:1.学生个人档案中有成绩单原件,接收单位申请复印、加盖公章;2.向学校档案馆申请复印成绩单存档件,再加盖档案馆公章。
    英文成绩单:持中文成绩单原件、翻译机构盖章后的英文成绩单及翻译机构营业资质复印件,或经市级及以上公证处公证的英文成绩单,前往考试与学籍管理
    中心加盖教务处成绩专用章。
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新文科大楼420、学生公寓7-300、一工训楼112
26 中文均分证明、英文均分证明 中文均分证明:1自助打印机提供的中文成绩单自带平均分;2若持有的中文成绩单上没有平均分,学生先向所在学院教务办、学工办老师申请查询“学生成绩排名统计”,拟好均分证明后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再前往考试与学籍管理中心加盖教务专用章。(2018年及之后的毕业生办理)
    英文均分证明:持中文平均分证明原件、翻译机构盖章后的英文均分证明及翻译机构营业资质复印件或经市级(含)以上公证处公证的英文均分证明,再前往考
    试与学籍管理中心加盖专用章。
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新文科大楼420、学生公寓7-300、一工训楼112 注意:1.各项事务原则上要求本人办理,办理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确需请人代办的,
    须持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前来办理。2.证明材料不得涂改、伪
    造。经审核发现有涂改成绩单、学历证明者,两年之内不予办理相关材料,并通告当事人所
    在单位;伪造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者,按有关法规处理。
27 中文成绩排名、英文成绩排名 中文成绩排名:(2018年及之后的毕业生办理)向所在二级学院的教务办、学工办老师申请查询“学生成绩排名统计”(根据学生实际需要选择“年级专业排名”或“班级排名”),拟好成绩排名(学生根据申请学校的具体要求自拟),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或学工办公章);向考试与学籍管理中心申请加盖教务处成绩证明专用章。
    英文成绩排名:持中文成绩排名原件、翻译机构盖章后的英文成绩排名及翻译机构营业资质复印件,或经市级(含)以上公证处公证的英文成绩排名,再前往考试与学籍管理中心加盖教务处成绩专用章。
新文科大楼420、学生公寓7-300、一工训楼112
28 中英文学分绩点算法说明 中文学分绩点计算说明:下载、彩印《湖南城市学院本科学生成绩记录及学分绩点算法说明》。
    英文学分绩点计算说明:持中文绩点算法说明,翻译机构盖章后的英文绩点算法说明及翻译机构营业资质复印件,或经市级及以上公证处公证的英文绩点算法说明,前往考试与学籍管理中心加盖教务处成绩专用章。
一工训楼112
29 中英文在读证明 中文在读证明:1.限在校在读学生打印。2.可持本人身份证或输入“城院门户”用户名、密码使用自助打印机,打印件盖有教务处公章。3.如打印次数用完的可填写“学籍证明”(见附件),填写相关内容后由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加盖公章(或学工办公章),再前往教务处综合
    科加盖公章。
    英文在读证明:持中文在读证明原件,翻译机构盖章后的英文在读证明及翻译机构营业资质复印件,或经市级及以上公证处公证的英文在读证明,到教务处综合科加盖教务处公章。
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新文科大楼420、学生公寓7-300、一工训楼112
30 中英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中文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黑白、彩色打印均可),到教务处综合科加盖教务处公章。
    英文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翻译机构盖章后的英文证书及翻译机构营业资质复印件,或经市级以上公证处公证的英文证书,到教务处综合科加盖教务处公章。
第一办公楼128室 联系电话:0737-6111806
31 其他证明材料 中文版证明:先向教务处综合科提交中文版证明,审核通过后加盖教务处公章。
    英文版证明:持中文证明原件,翻译机构盖章后的英文证明及翻译机构营业资质复印件,或经市级以上公证处公证的英文证明,到教务处综合科加盖教务处公章。
第一办公楼128室


更新日期:2026年6月28日

备注:这是我们发布的服务指南第一版,我们将不断修改完善,如果您发现流程有更新或有新的问题,请联系我们进行修改完善,联系人:刘芹;联系电话:1387378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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